關於對菲律賓的制裁

對於近日來菲國公務船槍殺我國漁民的爭議,我國祭出了11項制裁,這一個多禮拜跟著新聞報紙追蹤下來,也聽了許多對於這些制裁表達支持或反對的聲音。或許是因為上過國際遷移的課,使我對於我們「終止菲勞來台申請」這項制裁特別敏感,也令我停下來重新思考的是關於「制裁」這項舉措本身的意義。「制裁」這個字眼隱含著位階性,而之所以會使用「制裁」兩字就代表我方認為我國的實力是大於對方國家的實力的,有一種給對方顏色瞧瞧的意味存在。我們希望透過這些「制裁」向菲律賓政府傳遞我們的訊息,表達我們的立場,期許透過這些「制裁」對菲律賓政府施加壓力,並且對我方做出我們所期待的回應,以符合我方的利益。檢視3+8項制裁內容,可以發現些制裁比較偏向「總體經濟制裁」,然而當我們以GDP經濟數字去推估對於菲律賓將會造成的預期影響時,我們可能就會因此忽略了實際的個人,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許多菲勞開始擔心自己的飯碗,甚至代替他們的政府跟馬總統與台灣人民道歉,難怪移工團體要跳出來為他們講話,因為是人民在承擔政府的過錯。為什麼制裁是先拿在台灣的菲籍勞工來開刀?我想,由於外勞政策就是一種你們與我們的劃界,因此是一項可以明顯展示國家主權的地方,而且這項展示是讓國內有感,國外也有感的一項政策,對於政府來說,是非常「便捷」的政策操作。但在特效藥的猛催之下,政府真的不能忽略影響永遠都是雙方面的,當我們對菲國祭出了制裁,我們國家一定也會受到影響,因此配套措施是重要的。凍結菲勞對於台灣的企業一定有影響,在短期之內,我國如何讓外勞來源比例無縫改變是不可忽略的要務,相關部會應該好好研擬之。回到11項「制裁」,就像有些人所建議的,除了在經濟層面去影響菲國之外,台灣應該可以好好利用國際輿論的壓力,當美國對於台菲兩國都有重要的影響力時,我們更應該要在第一時間就讓國際媒體了解我們的處境,利用國際之間的壓力讓菲國政府對於他們不當的行為自請處分,如此也不會讓兩國人民去承擔政府部門對峙的後果。在518日的自由論壇中,黃子維也提到,我國政府應該也要在鄰近各國與我們有利益相關的政界建立與當地的友好關係,畢竟自己人講話可以不必像國家與國家之間那麼衝,藉由非正式的溝通管道,這些友台勢力將可以成為第二種溝通管道,在必要時候扮演有利之外交槓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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